云南玉溪,叔侄俩混养在一起的母牛生了一头小牛,起初爷俩谁都没太在意,可是当小牛长大可以卖钱时,叔侄俩却互不相让谁也说服不了谁!最后他们一致决定给牛做亲子鉴定。

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,很多人家都靠养牛为生,李某家里也养了几头牛,但平时却没怎么管,就让其在山上与他叔叔家的几头牛混养在一起。

在这个山村里,人们都有自己的牛,也都有一种共同的习惯,就是让牛在山上自由地吃草,享受大自然的恩赐。

一天,李某发现他家的一头母牛生下了一头小公牛。一开始,叔侄俩都没太在意,就继续让这头新生的公牛,与两家的牛混养在一起。

可是,五年后当这头新生的公牛长大可以卖钱时,双方却都声称这头公牛是自家母牛生的。

李某觉得这头公牛是自己家母牛生的,而他的叔叔则坚称这头公牛是他家母牛生的。因为牛没有身份证,也没有身份证明,所以双方为此发生了争执,并闹到了派出所。

民警介入调查后,也不好做出判断,因此只能调解处理。可是,这爷俩谁也说服不了谁!

最后,他们一致决定给公牛做亲子鉴定!

据了解,2头母牛和1头公牛的亲子鉴定费用要9000元左右;而这头公牛在当地也就值10000元左右。

虽然做鉴定的费用跟卖掉这头牛的价格不相上下,但双方都要搞清楚这头牛到底是谁家的。

随后,双方签下协议并约定:“若动物亲子鉴定结果证明公牛系一方母牛之子,则公牛应当无条件归还给该方,且该方还要少承担鉴定的费用。”

也就是说,如果鉴定不是自己家的,那这头公牛就要还给对方且要承担更多的鉴定费用。如果是自己家的,就可以获得这头公牛,但也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。

毕竟这头公牛只值10000元左右,尽管鉴定费用与牛的价值相当。但双方仍然无法妥协,他们都认为这头公牛就是自己家的,而叔侄俩都不想让步。

随后,他们在村干部的见证下在协议上签了字,如果公牛是李某家母牛所生,那么公牛归李某所有,但叔叔要承担更多的鉴定费用。如果公牛是叔叔家的母牛所生,那么公牛归叔叔所有,但李某也要承担更多的鉴定费用。

如果最终无法确定,那么公牛将被送到当地的市场上进行拍卖,所得款项将平分给两个家庭。

经过几天的等待,DNA鉴定结果就出来了。公牛的DNA与李某家的母牛的DNA匹配度高达99.99%,确认这头公牛是李某家的。

虽然叔叔很不情愿,但他知道双方的协议都是公平的,因此他承认了鉴定结果。

根据协商方案,叔叔需要承担鉴定费用的60%,而李某需要承担鉴定费用的40%。

尽管叔叔很不满意,但也没办法。他知道协商方案是双方商定的,所以他必须遵守。双方分别支付了鉴定费用,并签署了确认书,确认公牛属于李某家。

这场因牛归属问题引发的争执,虽然看似是小事一桩,但在法律层面上,确实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。本文将就此问题展开分析,并针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解释。

一、动物归属的法律问题

动物作为一种生命体,也具有归属权。而针对动物归属权的相关法律规定,则主要体现在《物权法》和《动物防疫法》两部法律中。

根据《物权法》第7条规定: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的权利,包括所有权、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。

也就是说,根据法律规定,只有对特定的物品,才能享有物权。

而在《动物防疫法》中,也有对动物归属的明确规定。其中第12条规定,在无主状态下的野生动物、家畜家禽收归国有,不得私自捕杀或擅自占有。

根据《动物防疫法》第23条规定:动物所有权的取得和转移,应当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,按照合同约定或者财产转移的规定进行。

由此可见,动物归属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,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,才能确立动物归属权的归属关系。

二、动物亲子鉴定的法律关系

在本案中,由于双方都不能确定公牛的归属问题,因此决定对动物进行亲子鉴定。

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152条规定:有关当事人可以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。鉴定机构应当依法独立、公正、客观地进行鉴定,出具鉴定结论书。

就本案而言,双方最终通过动物亲子鉴定得出了结论,但双方也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,其中还包括了争吵和矛盾。

最后,我们不得不思考,如果在事情发生前,双方都有一定的法律意识,那么这件事是不是会有一个更好的解决方式呢?